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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因連動債相關商品設計與銷售流程孳生的客訴,受到次級房貸風暴與日本市場低迷影響加劇,不少連動債破底無法保本,受了傷的客戶一狀告到金管會鬧得沸沸揚揚!連帶影響到既有的銷售流程,銀行公會所發佈的「銀行銷售金融商品自律規範」接二連三地修訂,目的就是為了不讓銀行亂賣,使客戶在銷售過程中受到傷害。

 

從商品與客戶之風險適配度的導入,到銷售人員的資格要求,「金管會」變得「金會管」!最近的修訂方向則導至客戶的適格性,也就是「什麼樣的客戶才能買高風險商品」。

 

這所謂「門外漢」條款之制定方向從一開始討論客戶的資產規模、甚至學經歷等條件似乎不夠實際而做罷,目前最新的方向則是客戶必須有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經驗,但不包括基金或股票等普遍之理財商品。

 

參加討論的銀行代表們均非常關注此「門外漢」條款的進展狀況,萬一成真,連動債的客群將被嚴格受限,銀行財富管理的業務營收當然會受到影響。只是這回在民意代表的強烈壓力下,金管會與銀行公會對客戶適格性相當要求,果真成為自律規範,也代表銀行在連動債這條商品線必須更步步為營。

 

其實此波金管會客訴中,咱北富銀的件數比起中X銀真的不算多,細數原因也各其來有自,並非均因銷售不當欺瞞客戶等等。但對於客訴的因應處理雖然我們有嚴謹的流程和規範,但是問題碰到時,負責的同仁或主管難免慌張失措,甚至說了不該說的話或表了不該表的態,以致成為客戶的把柄。

 

客訴的預防與處理跟人生病一樣,均需要有效管理。希望此次自律規範的修訂能導引財富管理至更成熟完善的環境,讓客戶權益被合理保護,也讓銀行財富管理商品能正常獲利發展,如此創造雙贏才是最終目的吧!

 

怡芬信箱,咱們下次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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